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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5-10-27 字体:[ ]

各工程参建单位,各施工项目部、监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制,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苏安办〔2025〕19号)等法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风险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各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扛起危大工程、各类安全风险管理的法定责任。建设单位应牵头协调项目危大工程全过程管理,加强风险分级管控,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造价。施工企业应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层层分解至一线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风险管控措施和方案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每月至少带队对各在建项目开展一次隐患排查。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专项方案并对施工过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二、精准辨识、管控安全风险

各参建单位应依据相关法规标准,结合工程特点,科学、动态开展较大以上风险的辨识工作。施工单位需加强对较大以上风险的管理,从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开始识别登记,要重点聚焦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以及消防安全、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高风险领域。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分级,并逐一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必须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在风险点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三、聚焦重点,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各企业和项目部要立即组织全覆盖的隐患排查,严格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等标准规范进行。排查重点应围绕:建筑起重机械的安拆、使用、维保;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论证、交底、验收及现场执行情况;临边洞口防护、消防安全、临时用电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实施挂牌督办。

四、建立健全风险公示机制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及较大以上风险公示制度。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如主入口)设置公示牌。公示内容应包括危大工程名称、较大以上风险名称、施工时间、责任人员、风险等级及主要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应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和责任人员。公示应贯穿危大工程、较大以上风险施工全过程,风险消除后应及时予以销项。危大工程及较大以上风险识别与分级可参照附件1、2,公示牌可参考附件3。

五、强化督导检查与履职问责

我站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各项目危大工程及较大以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采取约谈、通报、移交处罚等措施。

请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每个项目部、班组和作业人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共同维护主城区房建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附件: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施工现场危大工程(较大以上风险)公示牌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docx

附件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docx

附件3,施工现场危大工程(较大以上风险)公示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