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7日下午,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关于屋面、地面用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检测判定等问题的检测技术交流会,市区各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检测负责人参会。与会人员对《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检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1.各检测机构接收屋面、地面用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样品时,应要求委托单位填写送检样品的生产日期,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生产日期。
2.根据《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规定,绝热性能试验应将样品自生产之日起在自然条件下放置90天后进行,其他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应将样品自生产之日起在自然条件下放置45天后进行。如不满足标准放置时间要求,检测机构不应开展检测。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