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质监〔2023〕14号
市区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57号令)、《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质监﹝2023﹞2号)等文件要求,我站于6月中旬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上半年市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市区共有14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含2家外市检测机构南通分支机构),本次为全覆盖检查,涉及材料类检测机构9家,桩基类检测机构5家,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模式。检查重点涉及机构检测行为、质量保证体系、场所环境、仪器设备、样品管理、记录和报告、档案管理等内容。
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检测机构能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真实性,在检测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检测人员配置、检测仪器设备管理、检测环境条件满足检测工作要求,检测执行技术标准现行有效,检测委托、样品管理、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等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多数检测机构组织机构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能够自觉按照《江苏省工程质量监管系统》要求上传检测报告和力学数据自动采集。多数检测机构能较好地执行检测综合报告制度,主动为建设单位服务,大部分项目均能做到检测计划、检测方案及时编制,检测综合报告执行情况良好,与前期相比有明显提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执行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关于综合报告制度的内容,建设单位对执行综合报告制度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强,部分建设单位未认真理解和落实制度内容要求,未有效牵头实行检测机构“编审机制”;部分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向检测机构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等材料,检测计划、检测方案不能及时编制。
(二)检测行为方面。个别检测机构未建立不合格检测报告台账;个别检测机构质量控制不到位,如:南通大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现场复测钢筋保护层厚度与原报告数据偏差较大。
(三)检测人员方面。部分检测机构未对检测报告审核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确认;部分检测机构对在岗检测人员检测技能的持续满足情况管理不力;部分检测机构对在岗检测人员检测水平保持和检测结果质量的监控缺少有效手段;个别检测机构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在岗,如: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四)检测设备方面。个别检测机构不重视设备校准证书的确认工作,导致设备校准内容存在缺失,无法保证检测过程的溯源性;个别检测机构现有的设施、设备的配备不能满足现行检测标准规范要求,如:纸面石膏板断裂荷载检测用设备不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防水涂料拉伸试验使用的万能试验机量程过大且校准证书中并未覆盖常用的校准点。
(五)检测设施、环境方面。个别检测机构不注重安全防护,如:电线高压试验台缺少警告标志;部分检测机构桩基现场检测无安全防护措施;个别检测机构沥青、防水材料检测室缺少通风设施;部分检测机构混凝土检测室缺少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施。
(六)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原始记录表格中记录信息不全,不足以再现检测过程;个别检测机构发泡水泥板原始记录修改、修约不规范;个别检测机构电线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中代表数量不明确,信息要素不全;个别检测机构CMA专用章规格尺寸不规范。
(七)内部质量及内务管理方面。部分检测机构缺少档案室管理制度,档案室管理混乱;个别检测机构设备使用记录未受控;个别检测机构视频监管范围未能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DB32/T4303-2022要求覆盖接样室。
三、检查通报
(一)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天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等三家检测机构检查情况较好,予以通报表扬。
(二)南通大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两家检测机构存在问题较多,决定开展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各检测机构要针对此次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求整改报告于2023年7月30日前报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查。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站将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检测监管,持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对问题较多的检测机构,将作为下阶段重点监管对象。对其中部分检测机构存在检测环境、设备等不满足规范要求并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的问题,此类问题整改完成前出具的相应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三)扎实推进检测综合报告制度。为有效指导和推动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执行,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参建各方责任,制定了检测计划“编审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各参建主体要贯彻执行通知中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检测综合报告制度。
附件:1. 2023年上半年市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材料类)
2. 2023年上半年市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 况汇总表(地基基础类)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
2023年上半年市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材料类)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存在主要问题 |
1 |
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未发现较大问题。 |
2 |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
1.设备使用记录格式未受控。 |
3 |
南通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万能试验机设备使用记录,未详细记录使用时间; 2. XPS板检测原始记录信息要素不全。 |
4 |
南通市通佳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发泡水泥板,原始记录修改、修约不规范; 2.电线高压实验台缺少警示标识。 |
5 |
南通耀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混凝土检测室缺湿度控制设施; 2.干燥箱设备使用记录不全,防水卷材、钢材原始记录信息要素不全; 3.个别项目未及时编制检测计划、个别项目检测综合报告出具不及时。 |
6 |
南通同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纸面石膏板断裂荷载检测用设备不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检测原始记录中,碳化深度记录不完整; 3.检测计划与检测方案有电子版无纸质稿签字盖章; 4.电线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中代表数量不明确,信息要素不全。 |
7 |
江苏中基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1.混凝土检测室、节能检测室缺少湿度控制设施,混凝土标养室温湿度控制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2.水泥检测室温湿度记录不完整,个别抗渗仪使用记录不全; 3.已收样的混凝土标养试块表面未硬刻相关信息; 4.设备使用记录未受控。 |
8 |
南通中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1.机构地址变更,未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2.档案室管理制度未完善,档案室缺防火、防丢失措施; 3.化学沥青防水检测时缺少通风设施; 4.网格布原始记录信息要素不全; 5.个别项目检测计划、检测方案未及时编制。 |
9 |
南通大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防水检测室、混凝土检测室,热值检测室缺湿度控制设施; 2.防水涂料拉伸使用万能试验机量程偏大,不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3.视频监管范围未覆盖接样室,存在盲区; 4.档案室管理混乱,无“四防”措施; 5.复测某工程悬挑梁钢筋保护层厚度与大瑞原检测报告数据偏差较大; 6.个别工程未及时出具检测综合报告。 |
附件2
2023年上半年市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地基基础类)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存在主要问题 |
1 |
南通天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同中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 |
2 |
南通恒一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CMA专用章规格尺寸不规范; 2.个别静载检测报告信息要素不全,未体现配重信息。 |
3 |
南通市兴业桩基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设备台账未及时更新,设备校准结果确认流于形式(确认表时间与检定日期误差较大); 2.未建立不合格报告标准文本台账; 3.低应变原始记录信息要素不全。 |
4 |
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1.设备校准结果未确认; 2.个别原始记录、报告审核人未经单位进行能力确认; 3.检测方案基本信息不完整,如新建高端植物医疗器械生产厂房项目。 |
5 |
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1.注册岩土工程师未在岗; 2.未建立设备溯源记录表,设备档案中无设备停用单、设备维保记录计划,设备使用记录未存档;3.部分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自动采集数据,未按规定上传至监管系统; 4.个别项目现场检测无安全防护措施; 5.桩基检测方案编制不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