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上半年南通市预制构件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3-08-17 字体:[ ]

通质监〔2023〕18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制构件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程品质,促进预制构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站对已办理南通市建筑材料登记证明的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包括初始登记企业)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被查企业基本能够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质量检验规程》(DB32/T 4075-2021)、《关于加强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控制的通知》(通质监〔2019〕18号)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人员、生产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及场所,各被查企业试验人员现场试验能力考核基本符合要求、原材料质量抽检符合要求、成品构件生产质量控制基本满足要求,总体预制构件质量状况处于受控状态。

本轮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飞行检查模式,对29家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原材料质量控制、仪器设备管理、试验室检验能力、生产质量管控等方面进行检查,对57名试验人员进行了现场能力考核,满意率为91.2%;抽检29组原材料,结果均合格。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试验室管理方面

1.试验人员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专职试验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个别企业试验室主任不在岗;部分企业试验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操作不熟练,在岗履职能力不足。

2.档案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人员技术确认表未及时更新;个别企业人员技术档案未建立;个别企业试验人员技术档案未一人一档;部分企业仪器设备未一机一档。

3.仪器设备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参数与标准规范要求不符;部分企业水泥胶砂检测设备未更新;个别企业无亚甲蓝试验设备;个别企业试验室缺少100KN万能试验机。

4.试验场所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水泥、混凝土、钢筋试验室无温控措施;个别企业无混凝土标养室。

(二)原材料质量管理方面

1.钢筋、混凝土原材料管理松散。个别企业钢筋、钢棒未见型式检验报告;部分企业砂、石坚固性未检测,水泥氯离子含量未检测;部分企业冷拔低碳钢丝未检测;部分企业外加剂检测不规范;部分企业水泥安定性无检测痕迹;个别企业砂石堆场不同粒径粗骨料混堆。

2.其他材料进场验收管理欠缺。部分企业叠合板桁架筋未抽样检测;部分企业电工套管、线盒未见进场检验台账;个别企业保温材料未抽样检测;个别企业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未检测;个别企业未做灌浆套筒连接工艺检测。

(三)构件生产质量控制方面

1.隐蔽验收流于形式。部分企业无隐蔽验收记录;部分企业构件拉钩筋设置与设计不符;部分企业构件预留孔洞处未增设加强筋;部分企业构件钢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企业构件钢筋加工、绑扎不符合设计要求,如:扬州博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叠合板生产模具组模不规范、钢筋绑扎跳扎现象较多、局部钢筋随意割断且无加强措施等。

2.混凝土浇筑管理不到位。个别企业无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验证;个别企业混凝土配合比砂率超规范要求;部分企业构件浇筑时漏浆;部分企业构件浇筑混凝土未见同条件养护试块。

3.成品构件检查缺位。部分企业出厂检验流于形式,检验报告不规范;部分企业成品构件标识、粗糙面设置不符合要求;个别企业成品构件外观观感不理想,成品保护不到位;个别企业供应构件经监督抽检不合格,如:南通环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实体抽检,部分预制剪力墙套筒内上部预留钢筋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三、检查结果

(一)龙信集团江苏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南通现代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枫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预制管桩)检查情况较好,予以通报表扬。

(二)南通环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扬州博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问题较突出,对这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采用以上2家公司预制构件的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进场检查、抽检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泰州市兴园预制构件有限公司、盐城市方桩预制构件有限公司经查问题较多,企业试验室及生产管理不能满足基本要求,暂不予登记。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此次被检查企业,要针对此次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企业试验室存在相关问题未整改完成的,出具的质量证明资料不得作为工程验收依据;企业试验室经整改仍不满足基本试验条件的,将在三季度工程质量通报中通报全市。此次未被检查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试验室及生产质量管理,结合通报中反应出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二)落实生产企业质量责任。各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控制的通知》(通质监〔2019〕18号)、《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质量检验规程》(DB32/T 4075-2021)及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试验人员、质检人员的培养,确保预制构件生产质量。

(三)加强预制构件质量监管。我站将对本轮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无履职痕迹的试验人员要求进行更换,对整改落实不力、原材料检测不规范、构件实体质量管控不到位的企业,将进一步加大企业检查、工程项目实体抽检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2023年上半年南通市预制构件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8月11日


通质监〔2023〕18号-关于2023年上半年南通市预制构件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