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质监〔2023〕17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程品质,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站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南通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在我站办理建筑材料、构配件登记证明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有34家,随机抽取18家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飞行检查模式,对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原材料质量控制、试验室检验能力、生产质量管控等方面进行检查。
本次飞行检查共发现问题73条,签发整改通知书18份,多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能够按照《南通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质量管理要点》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开展要求,原材料与混凝土质量控制基本满足要求,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状况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人员管理方面。个别企业试验室人员分工不合理,多个试验由同一试验人员签字,少数试验室人员在岗履职能力不足,个别企业出现试验员未在原始记录上签字现象。
(二)试验环境、仪器设备管理方面。个别企业水泥、混凝土试验室无温湿度控制措施;个别企业混凝土标养室温湿度控制不能满足规范要求,部分企业混凝土抗压试验机加荷速度、存储功能不满足要求。
(三)原材料质量管控方面。部分企业砂石进场缺少质量证明文件,水泥氯离子、砂石坚固性未按规定检验批进行检测;部分企业试验检测不规范,原材料进场检验参数不全;个别企业原材料抽检不合格,如:南通锦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经监督抽检砂含泥量、泥块含量不合格。
(四)生产质量管控方面。个别企业原材料有显著变化,未及时进行配合比设计验证,部分企业未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质量统计分析;部分企业料仓无明显标识、混凝土出厂检验不全;个别企业违规制作混凝土试件,如:南通华新春发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现场发现刻有标号、成型日期、工程部位的150×150×150mm混凝土试件。
三、检查结果
(一)南通大明混凝土有限公司、南通宇部混凝土有限公司检查情况较好,予以通报表扬。
(二)南通锦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南通华新春发混凝土有限公司在质量管控方面存在问题较多,对这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采用以上2家公司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把控混凝土进场验收关,混凝土进场应逐批开展检查并抽样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此次被检查企业要针对此次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企业试验室存在相关问题未整改完成的,出具的质量证明资料不得作为工程验收依据;企业试验室经整改仍不满足基本试验条件的,将在三季度工程质量通报中通报全市。此次未被检查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试验室及生产质量管理,结合通报中反应出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二)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关于混凝土中禁止使用粉细砂的通知》(通质监〔2021〕29号)等要求,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的全过程控制,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各企业要对试验员、管理人员进行岗位练兵,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检测、管理能力,杜绝虚假检测等不规范行为。
(三)我站将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部分原材料未检、检验批次不足的企业进行跟踪抽检,对监督抽检混凝土原材料不合格的企业及其供货工程项目进行闭环管理;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