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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通市发生“六种情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的实施方案

来源: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4-03 字体:[ ]

通建价〔2025〕16号

关于对南通市发生“六种情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的实施方案

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关于对发生六种情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严肃整治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无序竞争、低价低质等乱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监管范围

(一)在我省各级主管部门业务系统监测、行政检查和处理投诉举报等日常监管过程中,被发现服务收费明显低于完成项目咨询服务需要投入的人力、管理等合理成本的;

(二)有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被依法记录在“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企业信用档案的;

(三)在我省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过程中,被投诉或者举报后,经我省各级主管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造价咨询业绩与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管理水平等明显不符,特别是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存在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社保存疑以及长期不在岗等情况的;

(五)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综合误差率大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相应质量标准1.5倍的;

(六)仅收取管理费,未对其分支机构的成果文件质量、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等进行统一管理的;对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执业活动信息或信用档案信息等开展监督检查不配合的,特别是实际已开展造价咨询业务但未在“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以逃避监管的;未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要求,迟报、拒报造价咨询统计调查数据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等情形的。

二、建立重点监管清单

(一)通过各级督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措施,发现并记录存在“六种情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编制重点监管清单。

(二)强化社会监督。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存在“六种情形”的,可向市造价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人须提供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所属单位及有效联系方式,并附反映问题的相关佐证材料,无实质内容或缺乏事实依据的举报投诉将不予受理。投诉电话:0513-59001552、0513-59001553,网络信箱:ntszjc@163.com,邮寄地址: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主楼809、816室。市造价处将对受理的举报投诉依法依规开展调查核实,一旦查实即列入年度重点监管清单。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开展重点检查。市造价处每年将对重点监管清单内的企业进行1次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程序、造价咨询合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等。重点监管清单涉及本地以外企业的,主要检查其近1年在本地承接业务的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

(二)强化事后监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执业规程、计价标准及计价规则等行为的,将予以指导并责令改正;发现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有权部门处理,并将此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向省总站、行业协会报送。

(三)建立通报制度。市造价处每年向社会通报1次重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点监管工作总体情况、发现问题与处理情况等)。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