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建价〔2024〕46号
关于试行开展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咨询及调解网上服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管理工作,加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网上咨询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做好“江苏省计价依据动态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工作通知》 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处将使用“江苏省计价依据动态管理系统”试行开展网上计价依据咨询及调解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本市一级/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可通过登录“http://gcms.jiangsu-zjz-test.glodon.com/gcms-busi/#/login”进行用户注册并使用,或从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首页点击“江苏省计价依据动态管理系统”进入。
使用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站反馈,联系电话:025-51868989。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