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度南通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双随机抽查工作通报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南通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工作要求,我处于2023年6月28日至6月29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度南通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全省共随机抽查了3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重点检查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投标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核查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管理系统中报送信息情况,并在现场与检查对象当面进行了反馈、交流和指导。
从检查情况看,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基本规范,抽查的单位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与代理管理系统中的基本一致;抽查到的项目基本能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基本采用标准文本,大多数招标文件和公告编制规范。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抽查工作,也发现一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一些退休、离职人员在代理管理系统中未及时注销。
(二)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内容不完整
1.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缺少《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或上述表格缺少人员分工和签字。
2.招标代理合同缺少签订时间。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缺少行业标准,同时为落实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要求,建议招标代理费形式增加使用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
(四)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及发布不符合现行规定
1.限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得作为项目经理参与投标。
2.要求项目组成员必须提供连续六个月社保。
(五)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符合现行规定
1.限定履约保证金形式,仅允许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应增加其他履约保证金形式包括数字人民币。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未计取利息。
(六)招投标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并归档。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整改工作。被抽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文件,合法合规地做好招标代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招标代理日常管理。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南通市市区招标代理日常业务行为管理细则(试行)》(通建价〔2021〕6号)要求,加强代理机构自身能力建设,不断规范招标代理日常行为。
附件:2023年南通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存在问题一览表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