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造价管理服务城建 > 招投标监管

2025年南通市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9-18 字体:[ ]

2025年南通市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通报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强化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工作计划,我处于2025年8月21日至8月22日组织开展了南通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在市区范围内共随机抽取了3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单位及人员信息更新是否及时以及招标代理项目的工作质量等,从检查情况看,总体情况良好,代理行为较规范,能够遵守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工作,发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开展仍存在诸多问题,梳理汇总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离职人员在代理管理系统中未及时注销。招标代理合同中咨询人名称与实际代理公司名称不一致,招投标档案中未提供名称变更资料。

(二)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内容不规范:

1.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缺少《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或上述表格缺少人员分工和签字;

2.招标代理合同缺少签订时间;

3.代理合同中授权委托书格式与省范本不一致;

4.代理项目组成员分工不符规定或缺少上岗证号。

(三)缺少初步发包方案,未一次性列出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发包方案,或初步发包方案格式不正确,缺少负责人以及联系人的签名。

(四)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中的所招项目工程名称不完整,或与项目立项批复不一致。

(五)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符合现行规定:

1.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招标公告中合同估算价;

2.工程货物招标设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评标办法缺少响应性评审条款;

4.技术标评审页数超过规定要求;

5.未约定退还保证金相关利息及退还期限。

(六)“评定分离”项目未在项目招标前组建监督小组,定标环节票决的表格未按格式制定。

(七)招投标档案资料归集不规范:

1.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评标开始时间填写错误;

2.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未载明提交报告时间;

3.评标报告中基本情况一览表未填写“与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

4.“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报告中未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

5.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应在档案最后;

6.缺少投标保证金收退手续;

7.档案缺少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副本。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整改工作。已查项目将按照《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处理。被抽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报告我处。

(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展代理项目前,需与招标人签订完整、规范的工程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文件,提高自身能力建设,不断规范招标代理日常行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