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8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几点建议)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10-14 10:03 累计次数: 字体:[ ]

马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几点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为顺应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多层住宅居民上下楼的问题,2019年5月,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试行)》(通住建发〔2019〕109号),启动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试行工作。2021年,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局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司法局对原有的《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起草制定了《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发,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加装电梯政策出台后,在居民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按照“条件具备一个,启动实施一个”的办法积极推动电梯加装工作。截至目前,崇川区共发放加装电梯规划许可97台,46台已经完工投入运行,已经有7台加装电梯的业主领取到了财政补贴共计124万元,加装电梯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实施办法》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将适用范围扩大为“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并明确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非单一产权多层住宅都能申请加装电梯,包括楼下是商业用房、楼上是住宅的混合型住宅。

二是明确了业主表决比例。拟加装电梯的建设者,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等充分征求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加装电梯。

三是简化了实施程序。优化了流程,建设者无需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并减少了办理规划许可所需的申请材料。

四是细化了职责分工。为落实属地政府对加装电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管,建立了“市级指导、区级负责、街道(镇)组织、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了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专业管线单位等的工作职责。

五是明确了资金扶持政策。明确了财政补贴政策,对按照本办法完成加装电梯的,经申请予以本单元全体业主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住宅楼为七层及七层以上20万元/台、六层18万元/台、五层16万元/台、四层14 万元/台。明确了公积金提取政策,对按照本办法出资加装电梯的建设者,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为推动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实施,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继续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推进报道,编印并分发《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南》,不断扩大扩大政策知晓面,让更多群众了解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

(二)细化设计导则。在审批环节对电梯外观、尺寸、颜色进一步予以规范,尽量保障同一个小区尽量颜色和外观一致,达到美观的效果。同时,我们也在探索平层入户的设计方案,更好地方便广大群众。

(三)与老旧小区改造相融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时推动电梯加装,对于有加装电梯愿望的业主,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对于暂时还无人申请加装电梯的,划出加装电梯红线,预先迁移管线,预留电梯基坑位置。选择2-3个条件好的住宅小区进行集中推进,试行加装电梯“五个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招投标、质量标准、维护保养。

(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加装电梯工作小组或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加装电梯具体工作的全程指导、协调和监督。

(五)加强安全和质量监管。将加装电梯安全和质量纳入属地质量监管,形成属地闭环管理,确保加装电梯质量安全,指导电梯建设者及时落实维保单位,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六)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各级行政审批部门专设加装电梯审批窗口,力争做到一窗办理、一次办理,尽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规划许可办理时限。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尽快出台财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通过编印《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南》宣传电梯加装流程、对各楼层出资和财政补贴比例提出建议性意见。

(七)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协调燃气、供水、供电、雨污水、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专业管线单位针对加装电梯管线搬迁设置专门窗口,开设绿色通道,明确专人跟踪办理。

附件:《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通政办规〔2021〕5号)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