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基层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利用专业技术手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建设工程结算价款纠纷和争议,推动基层单位建设工程造价争议“阳光调解基站”的建立,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申请建设工程造价争议“阳光调解基站”的单位,应有本单位独立党支部,同时有职工入选南通市级造价专家库。
2.相关单位应有固定调解场所,有条件设有明显标识,制定相应工作机制,建立调解工作台账及日常的调解服务工作人员等。
二、时间要求
申请我市行业基层建设工程造价争议“阳光调解基站”的单位,市区企业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至我处,各县区企业由企业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报送我处,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原件;
2.单位独立党支部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2024年工作总结。
4.单位2024年相关荣誉材料。
四、联系人:周峰 联系电话:59001932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