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区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市区各施工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区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导致的欠薪源头风险增多,部分企业欠薪问题有所抬头。临近元旦、春节欠薪问题仍有可能易发多发,根治欠薪工作仍需持续发力、抓紧抓实。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1〕17号)、《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明电〔2021〕14号)和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市区楼市降温、建筑材料上涨等情形,定于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市区建设工程领域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市区建设领域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行动范围
市区房屋建筑与轨道交通工程项目。
三、行动重点
以当前市区投诉和矛盾较为集中的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省、市12345政府市长热线”及阳光信访等各类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督促涉案施工单位和项目部配合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源头清查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及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预防欠薪风险;四是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对拒不按期整改到位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依法给予责令项目停工并提请处罚,提请给予相关责任主体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五是全面联合人社、公安等部门,协同发挥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项目涉事主体特别是恶意欠薪行为从严惩处。
四、行动措施
(一)重点摸排,稳妥化解欠薪隐患。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受恒大和房地产等政策影响较大的项目和企业,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进行精准摸排。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科室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对欠薪金额500万元以上或涉及人数100人以上,以及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的企业,按照省里要求列入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制定清欠方案、限时解决、提前稳控。
(二)快立快处,提升案件处置效能。进一步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主动发布欠薪投诉窗口信息,建立健全项目一线联动处理机制,强化政企协作和信息共享,确保欠薪案件快立快处,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项目难以快速处置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包案方式,加强提级办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实行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惩戒,保持治欠高压态势。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及时移送人社监察保障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坚定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切实抓实抓细。各施工单位和市区在建项目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企业组织领导,加强项目统筹协调。市建管处成立以站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站综合业务科及监督科协同配合,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高效协同的推进机制,统筹夯实市区建筑领域根治欠薪工作。
(二)祛“旧”查“新”,健全治欠机制。结合当前疫情反复、原材料上涨、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等综合因素,欠薪案件数量凸显,治欠难度增加。各在建项目所有参建单位应及时自查、全面自纠,做好关于《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普法宣传,严格执行《条例》各项条款的规定,抓重点补短板,扩大制度覆盖面,充分建立“企业全力自治,政府靠前服务”的治欠新局面、新高度。我处将通过专项行动检查,对相关项目主体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风险防范,保持治欠高压态势。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事前预防、系统治理、定向化解、精准治欠,对重复投诉反复投诉、风险隐患较大的项目和企业,要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落实欠薪应急处置机制。按照要求落实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安排专人值班制度,及时应对因欠薪导致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调度,对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及时回应关切,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并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及时通过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分析总结,重大事件专报快报。通过自查自纠和冬季专项检查,各企业尤其是出现拖欠工资投诉的用工企业,应及时梳理问题,提出处置措施,事后分析原因,总结经验。2021年11月26日、12月24日、2022年1月5日、12日前,各在建项目分别报送我处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表式见附件1),没有符合列入省重点监控范围的企业或未发生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实行“零报告”。2022年1月17日起实行日报制度,每日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表,截至2022年春节前。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