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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扬尘防控责任区管理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5-01-03 字体:[ ]

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加强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施工各阶段扬尘防治区域明确、责任主体清晰、交接程序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控责任区管理通知如下:

一、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要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委托监理单位负责方案的监督实施。

(二)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承担主体责任,应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并公示相关措施、责任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控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强化分包单位管理,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得到严格落实。

(三)监理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控纳入监理范围,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扬尘防治方案,并督促其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对于扬尘治理方案实施不到位的,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监督机构报告。

二、责任区交接管理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控责任区管理负总责,应在各施工阶段牵头、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区交接管理要求。各责任主体施工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责任区管理单位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并及时签订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附件1),附相关平面布置图(附件2)。各阶段所有的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相关平面布置图均需有建设单位签章确认,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按时间先后顺序统一存档备份。

(一)开工准备阶段

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前,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并附平面布置图,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责任区域、责任人等信息在扬尘治理公示牌中公示。

同一地块有多个标段(单位)施工,由建设单位牵头,划分各标段(单位)扬尘防控责任区域,工地出入口、施工通道等共有、交叉区域的扬尘防控责任单位、防控措施等应单独重点明确。

已领取施工许可未实际施工地块扬尘防控职责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扬尘防控,建设单位需同受委托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并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并附平面布置图。

(二)主体施工阶段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完成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后,对责任区内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应严格落实施工现场 “六个百分百” 扬尘防控措施及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并及时协调、处置责任区内各作业队伍的文明施工相关问题。

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相关分包作业施工时,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的总负责单位,原则上不再进行下一级的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落实日常扬尘管控等措施,各分包单位落实总承包单位管理要求,承担共同责任。土方作业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要一环,作为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总负责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强化现场管理,及时与土方作业单位签订相关文明施工协议,明确扬尘管控具体要求、责任人员及处置措施。

(三)配套施工阶段

装修、绿化、管线等后配套施工内容在原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的总负责单位,原则上不再进行下一级的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各分包单位落实总承包单位管理要求,承担共同责任。

装修、绿化、管线等后配套施工内容不在原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相关作业内容由建设单位单独招标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后配套施工单位进场作业前,应与原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单位签订相关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手续及相关协议,移交过程以签订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并附平面布置图为准。

未移交文明施工责任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需继续承担文明施工相关责任。后续进场单位以临时使用等原因拒绝签署相关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的,作为现阶段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的责任主体有权拒绝相关单位进场作业,并告知建设单位。接到责任主体相关通知后,建设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协调处置,未及时处置造成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不到位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各责任单位承担共同责任。

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的各相关单位在完成施工内容后,应继续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进行责任区交接,视情况可以移交回原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也可以在建设单位统筹安排下移交到后续作业单位,建设单位应全程统筹协调。

三、重点事项管理

建设单位应以承发包合同为依据,根据进场作业先后顺序、合同内容等牵头划分各标段、各阶段的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并委托监理单位严格督促落实。监理单位应严格落实监理责任,协助督促相关单位签订责任区移交单据并严格落实管控责任。

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通道等共有、交叉区域,应严格落实责任区交接管控要求,在相关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及平面布置图中重点标注、说明。施工总承包、绿化、管线等单位同时现场作业的,若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及平面布置图规定有相关责任单位的按移交单执行。未及时签订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及平面布置图,由建设单位、原文明施工责任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共同责任。

附件:1. 工程项目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

2.责任区划分平面布置图示例1、2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5年1月2日 


工程项目施工场地(文明施工责任区)移交单.docx

责任区划分平面布置图.docx